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0日讯 为深入贯彻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完善市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共建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胶州市人民法院与胶州市司法局近日共同举办“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并为“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站”进行揭牌。 据悉,这一“庭所共建工作站”是在全市率先成立。
这一工作站的成立,也标志着《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地启动。双方将在胶州市人民法院铺集人民法庭建设试点,通过共建、整合、优化人民法庭与司法所的科技、人力、智力等资源,创新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工作机制,实现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全方位对接,形成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具体措施包括:胶州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选派1名联络负责人,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动调解、执行和解、涉诉涉执信访案件以及便民立案点工作的联络统计工作。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建立“庭所共建”工作沟通协调平台,同时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实行庭所对接沟通机制。人民法庭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司法所法律指导员,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定期参加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相关会议,指导司法所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对调解文书、调解程序、调解依据等进行指导,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双方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联席会议和培训会。
《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出,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植根基层,直接面对群众,处在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社会治理的第一线,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有着共同的责任担当。开展“庭所共建”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要的必然选择,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合力化解的有效途径。
工作站揭牌仪式后,胶州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还为胶州市司法局各司法所所长及各镇街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人民调解实务》授课,分享了人民调解的具体方法技巧、人民调解过程中面临的具体纠纷类型及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对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胶州市法院下一步将积极组织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定期座谈交流,将理论知识和调解实践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总结纠纷化解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庭所共建”工作机制,打造成贴近百姓、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维护和谐的有力举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郭倩 朱海龙)
责任编辑:刘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