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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创业城市建设,青岛“人才房”申请条件放宽、范围扩大!

2020-10-30 18:49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0月30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此次新公布的细则为全市开展人才住房分配和评分排序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区(市)和各自建人才住房单位不能划定或提高申请条件。该细则将于11月30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

放宽申请条件:毕业学年大学生也可申请

新闻通气会介绍,本次新出台的细则明确了人才住房分配对象范围。根据人才在青工作方式不同,将分配对象详细划分为全职工作人才、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和柔性引进人才,并首次将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纳入人才住房分配范围。

同时,根据分配对象不同,对不同类别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也进行了全面细化和明确。其中,全职人才申请人才住房需按规定在青缴纳社保(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仅需在我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需在青落户并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我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可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

“这次我们不仅对在青全职工作的人才进行了人才住房分配条件细化,同时更是对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放宽了申请门槛,这也是继‘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之后,我们吸引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手段。”在新闻通气会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传华介绍,毕业学年的大学生只要完成落户申请,并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也可以申请人才住房分配。

“除此之外,我们也充分考量到了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实际情况。”刘传华表示,这类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常带着项目来青,一般在青参与阶段性工作,这次新出台细则考虑到这一类人才的住房需求,将租赁型人才住房申请条件放宽至这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也将更好地保障和服务这类人才。

鼓励多元人才来青:技术型、创业型、管理型人才兼顾

人才住房分配分给谁?对这个普遍关注的话题,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秦冬梅也进行了解释,“这次新制定的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中,我们对人才类别指标也进行了5大分类。除了常规的专技类、学历类人才指标外,我们对技能型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创业类人才进行了细化归类,并明确了对应的评价指标和得分。”秦冬梅介绍说。

其中,创业类人才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30人以上人员,可得到72分;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可得60分。

“做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肯定这些创业人才对青岛的贡献,不管是在经济效益还是吸纳就业方面,也希望能为他们提供更优质的保障服务,另一方面,我们也鼓励更多人才能够在青岛创新创业,实现梦想。”秦冬梅表示。

不仅如此,技能类人才可以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为指标,分别获得64、53、48分。而根据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4万—8万元、8万—12万元、12万元及以上人员可分别获得60、64、70分。

“细分5类人才类别指标,也是希望可以兼顾到城市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刘传华表示,从前期调研来看,全市还存在着技能型和非生产型服务业人才缺口,“技能评定是一个参考系数,而像律师、会计师这样的高端管理型人才,企业给予的劳务报酬是可以看做是这类人才价值的一种市场化评价指标,所以我们在此次人才住房分配中,也参考了个人纳税额,以此作为指标进行评分。”

“总体来看,这次新出台的全市统一人才住房评分标准,突破简单以学历、职称和技能水平划分人才的模式,从人才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创新创业、薪酬水平、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及户籍、配偶、急需紧缺情况等方面,对人才进行多维度系统考量和评分。”刘传华说,分配顺序按照各项分值合计,分数高者优先。

简化申报流程:大数据共享,全程网上办理更便捷

记者从此次新闻通气会获悉,此次细则创新了人才住房申报方式,申请受理和评分排序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更加简化便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人才住房项目具备配租配售条件后,将由住建部门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和各区(市)政务网发布分配公告,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依托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共享方式自动获取申请人有关信息,申请人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和评分排序。对我市大数据平台无法自动获取或与申请人目前情况不一致的信息,由申请人以诚信申报方式通过系统进行补充和上传,实现全程网办,最大限度方便人才。”该负责人表示。

细则也明确了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人才住房情况的处理办法。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着力人才安居工程,青岛全年计划建设人才住房10万套,让在青岛工作且无房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才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按照不同人才层次标准申请人才住房。”刘传华表示,聚焦人才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全市也将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让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为加快推动创业城市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供坚实的服务支撑。(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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