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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炒蛤蜊 | 婴儿游泳池溺水3分钟无人察觉,焦点不该在赔钱上

2020-11-14 18:18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浙江温州,一段“婴儿在游泳池内溺水3分钟无人察觉”的视频近日引关注。视频中,一婴儿在婴儿馆游泳时身体脱离游泳圈,在水池中挣扎近3分钟。当时周遭无人看护,后有人发现将其救出。婴儿住院一周后出院。11月13日,该店店长表示,事发于9月28日,孩子母亲当时在玩手机,店员工作忙碌,未及时发现。事后,家长索赔150万元想私了,但店长表示想通过法律解决。

近年来,婴儿游泳馆越开越多,很多人也都有带孩子去游泳馆游泳的经历。看到视频中那个孩子在水里挣扎,而周围的人一无所知,3分钟后才被救出,着实令人愤慨。据报道,当孩子被救起时,连呼吸都没了,送进医院ICU抢救,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无论店方还是孩子的母亲,当时都有责任,尤其是店方,推是推不掉。

店长说“店员忙碌,未及时发现”,那究竟在忙什么呢?开婴儿游泳馆,工作人员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孩子身上,能说得过去吗?另一方面,当游泳馆告知家长需全程陪同,因未陪同导致婴儿发生安全事故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监管不力的责任。假如真如店方所说,那位母亲一直在“玩手机”而没注意到孩子溺水,那真是心太大了,显然应承担一定责任。

这一事件中,所幸孩子已安全出院,如今问题似乎集中在赔偿金额上。报道中称,家长索赔150万元想私了,而店方嫌太高,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很多网友一看“150万”,就围上来谴责当事家长“钻进钱眼里去了”,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毕竟,谁家的孩子出这种情况自己不担心?而是否有后遗症谁又能放心?当事家长也许要价太高,但他们毕竟是受害一方。

从处置方式上来看,还是走法律程序最合适。150万元的索赔是不是太多?这应该由法律说了算。相信司法部门会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判定游泳馆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根据其未尽义务的程度以及过错来具体分析,然后裁定赔偿金额。在法治社会,对法律的笃信体现在生活细节中,这样的纠纷理应通过法律解决。

不过,这里必须明确,在此类事件中,焦点永远都不应该是钱,而是孩子的安全本身。

在婴儿游泳馆遍地开花情况下,监管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量,建立健全行业统一标准。一旦游泳馆在设施、人手等方面不达标,就不能让其正常营业。不能让店方等到出了危险事件之后,才抱怨店里人手不足,防微杜渐比什么都重要。

而某些家长也必须改掉“看手机不看孩子”的恶习。近年来,因为家长只顾玩手机而导致孩子发生危险的悲剧屡屡上演:

2018年8月5日,北京一对8岁双胞胎姐妹跟随妈妈来青岛旅游,在一沙滩游玩时双双溺亡,而悲剧发生时,孩子的妈妈正在旁边玩手机;

2017年1月3日,西安肖女士带着6岁的女儿和不满4岁的儿子到温泉世界玩,4岁的儿子游泳池内溺亡,儿子拼命在水里挣扎时,妈妈就在两米开外处玩手机,直至孩子溺亡;

2016年10月17日,湖南岳阳一名2岁女童独自在前面走,家人紧紧盯着手机而没有看孩子。孩子跑到一辆黑色轿车前,轿车司机启动时未观察到孩子,女童被辗轧身亡……

世上最远的距离也许就是,当孩子在生死线上挣扎时,家长却在不远处玩手机,如此悲剧我们无力承受。但愿这样的悲剧,永远都不要再次上演。(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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