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8月22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军做客民生在线,与网民在线交流。
民生观察员:哪些情况可以退还购房契税?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王军:新的契税法已经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退税情形有以下几条:
一是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办理退税时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二是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办理退税时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需要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三是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办理退税时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需要提交补充合同和退款凭证。
四是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办理退税时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需要提交补充合同和退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