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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各界提供“老赖”财产线索!市南法院首次发放“悬赏金”1.3万余元

2020-11-26 17:5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6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市南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发出一执行悬赏通告后,执行法官孙兴文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奔驰轿车,该涉案车辆已于近日被依法拍卖,法官按照5%的比例向提供车辆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了13000余元悬赏金。此次执行悬赏金的发放在全市基层法院范围内属首例。

该案源自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被执行人李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申请贷款42万元,用于购买鲁B*****号奔驰轿车,并将该车辆抵押给了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李某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某银行将李某某诉至市南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判决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某银行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该案随机分配到孙兴文名下。7月17日,市南法院发出2020年第3期执行悬赏通告,公开悬赏征集李某某的财产线索及其下落,并承诺:凡向市南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某某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上限为人民币20000元)。9月24日,孙兴文法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的奔驰轿车。之后,孙兴文法官依法对涉案车辆启动了拍卖程序,经过网络询价,该车辆的评估价格为213432元,经合议庭合议确定以192088.8元起拍。11月10日,经过三十几轮的竞价,该涉案车辆最终被朱某某以272728.8元的最高价竞得,溢价率为141.9%。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和执行悬赏通告确定的内容,11月23日,孙兴文法官按照5%的比例向提供车辆线索的人发放了13000余元悬赏金。

市南区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化解“执行难”,是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重要途径。执行悬赏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欢迎和期待社会各界为法院提供更多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顺利执结更多案件,共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赛)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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