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3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中,山东省青岛市、济宁市、聊城市多项举措入选。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印发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改造项目生成、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动员群众共建、改造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九个机制”深化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地方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3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并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记者查看清单发现,山东省作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之一,有4项主要举措列入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在加快改造项目审批上,山东省的联合审查改造方案、精简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实行联合竣工验收三项主要举措;在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上,山东省吸引市场力量参与的主要举措都列入了清单。
此外,作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市有两项主要举措列入清单。分别是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上,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金融支持的举措。
2019年9月底,被确定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后,青岛全面启动了试点工作。今年青岛拟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项目111个,604栋,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计划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开工面积227万平方米,分别占年计划的100%和141%。当前,老旧小区改造的“青岛模式”正逐步形成,成为推动城市品质改善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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