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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注销还继续销售烟花爆竹,平度男子被行政拘留15日

2021-01-23 13:29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3日讯 近日,平度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将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这是平度公安今年查处的首起涉及烟花爆竹案件。民警提醒广大群众,非法制售、存储烟花爆竹危害严重,发现违法可举报。

1月20日,云山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峙戈庄集市将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当场查获。据王某交代,他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在去年就注销,但家中仍有未卖完的烟花爆竹,便想着趁年前卖掉,却不想刚出来卖货就被警方查获。当民警来到王某家中时,看到狭窄的小屋内放着各种烟花爆竹,房间内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入冬以来,平度市公安局结合全市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特点,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作为工作重点,迅速组织开展签订责任状,落实监管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全面进行排查,消除管理盲区;加强运输监管,截断非法通道;依法严厉打击,深追非法来源,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绝对安全。截至目前,组织检查集贸市场510处次、烟花爆竹销售网点910个次、村庄1700村次、入户5610户次;与涉危爆单位、村庄签定责任书66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张大鹏)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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