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拟招聘博士后2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具有高分子合成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聚合物反应工程相关学科研究背景者优先;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写作能力;
5.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并在该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二、聘期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青岛科技大学在职人员的相应福利待遇,工资和保险按国家、省市和青岛科技大学有关规定发放(年薪10-12万)。
2.按照相关政策文件享受青岛市博士后各种资助及补贴待遇。青岛市补贴包括(具体情况按照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每人每年6万元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最多申领24个月。
(2)进站后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经过专家评审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3)出站后留青工作或留青创业,可申领25万元安家补贴。
(4)出站后留青创业,在创办企业实际运行六个月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励。
4.博士后出站后,考核优秀者将优先推荐留校工作,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推荐应聘学校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职位。同时推荐申请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并根据个人的累积业绩享受青岛科技大学对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补贴、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方面的奖励。具体条件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5.博士后工作期间,课题组将积极支持和鼓励获聘人员申请和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基金等。
三、工作职责:
1.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善于交流、总结,及时整理数据并撰写学术论文,高效完成科研任务。
2.积极申请并承担博士后基金及国内各类科研基金项目。
四、应聘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包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发表论文、参与项目等内容);
代表性论著或论文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及水平的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李志波教授
Email:zbli@qus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
(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