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创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二)补贴标准
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申领程序
1.网上办理。创业实体申请人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就业创业-就业网办”模块,依次点击“单位业务—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
(四)实施期限
自2018年6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0532-83668967
(六)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