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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发放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给予10~100万元资金扶持

2021-02-18 14:24 青岛日报社 / 观海新闻  

根据《关于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的若干政策》(青西新人组〔2018〕1号)、《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次团队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评审管理实施细则》(青西新科字〔2018〕36号),发放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给予每个项目10—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一)办理范围

1.本办法所称“大学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区高校在校大学生。

2.本办法所称“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是指2018年4月12日以后,参加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区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

3.本办法扶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创办企业需工商注册并正常经营满1年;⑵2018年4月12日后,在新区经工商登记注册,且《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的大学生本人;⑶从事符合新旧动能转换要求和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创业项目,择优扶持(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二)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每年三月份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并提报以下资料: ⑴500字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介绍及发展前景描述;⑵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⑸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证明);⑹上一年度(1-12月份)企业纳税证明材料;⑺企业银行账户。

2.申请材料经区招才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项目启动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从区人才专项发展资金中列支。

(三)咨询电话

0532-85166613

(四)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西新人社〔2019〕141号。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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