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7日讯 近日,观海网友涛涛H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栏目反映“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幼儿园附近人行道盲道上被安装了宣传栏,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问题。
宣传栏紧邻盲道
3月26日,记者来到鞍山一路现场看到,长度约六、七十米的人行道的盲道上共装有3个宣传栏:幼儿园大门左侧的两个宣传栏紧贴盲道安装,大门右侧的宣传栏干脆直接安装在盲道上。
宣传栏安装在盲道上
路过此处的市民孙先生指着盲道上的宣传栏表示:“宣传栏直接安装到盲道上,估计是设计时就没考虑盲道,对于盲道没什么概念,你让盲人怎么通行?”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其中,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