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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施41项工程保障水质达标!青岛首次出台“治水”《攻坚方案》

2021-04-20 14:07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0日讯 改善水环境质量,既是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需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加快提升全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经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首次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障提升攻坚方案》,明确16项综合性任务措施以及一河一策和国控断面分流域疑是排污口清单。今天,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媒体发布,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2020年,我市11个“十三五”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6个断面水质较目标类别实现跃升,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优良水体(Ⅲ类及以上)比例和劣V类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考核指标;全市在94个“十三五”市控以上监控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59个,较“十三五”期初增加8个;水质较差的劣V类断面,由2015年的26个降为3个,均超额完成“十三五”控制目标(60%以上和10%以内)。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

治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系统治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方案》全面分析了当前全市水污染防治形势,以确保国控断面水质考核达标为基础,以水质进一步提升为主攻方向,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一河一策精准施治,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突出亮点、深化攻坚。

《方案》中明确了16项综合性任务措施。包括分步扩容提标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增建中水回补系统、大力推行“厂网河一体化”管护、优化水资源调配、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强化河道监管执法、加强水质监测通报、落实河湖长巡河责任等16项保障国控断面稳定达标和水质提升的综合性措施,不断增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基础,所有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坚持一河一策。以河湖为统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方案》对全市“十四五”国省控考核断面所在的9个水体20个断面制定了一河一策,在一河一策中共细化了120项具体工作任务,务求措施管用、可行。对排查出的影响国省控断面水环境的427个疑是排污口,分流域、分行业、分辖区列出整治清单,进行源头整治。

强化工程治理。切实发挥工程措施在水质保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方案》在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雨污管网建设、中水回补系统增建、河道生态修复与治理等方面,确定了41个保障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的重点工程,通过加快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与提质增效,污染减排及生态修复两手发力,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持续改善。

压实工作责任。为保障《方案》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建立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础保障、强化激励约束等保障措施,配套制定了责任落实、工作调度、督导督办等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各区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本部门落实《方案》具体细化工作方案。

下一步,尤其是近一两年,全市将以国省控重点水体水质达标提升为重点,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源头上、制度上保障水生态环境的“长治久清”。

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攻坚方案》要求,会同市水务管理、市农业农村等市直部门及各区市政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对各项任务措施实施清单配档管理,加强工作调度通报,抓好日常落实,确保《攻坚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王诺 吴健宾)

16项综合性任务措施:

1.加强水质监测通报。加快推进人工、自动两个监测全覆盖,国控断面人工监测每周2测全覆盖,有条件的国控断面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坚持每周调度通报水质监测数据,为水体治理与维护提供数据支持。在国控水体主要支流设置监控断面,定期监控来水水质情况。

2.编制并推进实施全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保国控水体流域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能力、雨污分流设施、污泥处理能力、中水回用能力满足城乡建设发展及周边环境保护需求。

3.扩容提标污水处理厂。凡用水高峰或雨季时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在原址扩建或在上游新建扩容项目;环胶州湾、渤海湾以及临河的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提标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其他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国控断面以上或向国控断面实施生态补水的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按一河一策确定的时限完成;其他污水处理厂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2025年全面完成。

4.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疑是排污口指导源头截污及清污分流。

5.排查整治雨污分流系统。全面查清国控河流汇水区范围内各城区(包括道路、渠涵、楼院、住户等)及村镇聚居地排水管网问题,2021年9月底前以区(市)为主完成排查,分流域、分区域(包括城区、镇街)形成排查清单。根据排查清单,落实管网建设及管理维护责任,在优先清除管网淤堵的基础上,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排水管网改造计划,将雨污分流管网延伸到每个住户阳台、厨房、卫生间,取消各类临时截污措施和雨污合流制管网,纠正管网错接、漏接、上下不匹配现象,解决家庭洗衣机排水、洗车行排水、餐饮业排水等废水入雨水管网问题。

6.增建中水回补系统。将提标后的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管网和泵站回补河道,增加河道生态基流和环境容量。中水回补设施与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7.大力推行“厂网河一体化”管护。以国控断面上游汇水区为单元,统筹河湖汇水区内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排水口、支流、河(湖)岸及河道(或湖库)水体本身,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根本绩效,聘请专业化队伍进行一体化巡查管护,强化非汛期干支流河道、入河沟渠清理。

8.优化水资源调配。在降雨量相对较多的年份或季节,坚持调蓄和导流并重,对国控断面所在水体的各类闸坝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一次水资源与二次水资源(中水等),维持国控水体一定的生态流量,定期清理河湖淤积,减少富营养化积累,提高国控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

9.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对畜禽养殖专业户进行排查,指导配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监管。

10.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强化激励引导,对国控河湖周边农田种植业进行重点管控,科学施用化肥农药。

11.落实河湖长巡河责任。对我市省控以上河湖,按照《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青岛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设置市、区级河(湖)长;抓好对镇、村级河湖长履职的监督、培训、考评及奖惩,实现巡河常态化、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12.国控河湖岸线范围内非法农林种植和养殖全部限期退出。对国控河湖岸线范围内已确权的农林种植研究制定退出方案,短期内难以退出的,严格限制使用农药化肥。

13.强化监管,限制取用高氟地区地下水,减少高氟地下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14.加强排水执法监管。依据城市排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查各类违反城市排水管理规定的行为。

15.强化河道监管执法,严查河道非法采砂、违章建设等影响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

16.加强涉水工业企业监管,严查超标排污、不按规定向河湖排污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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