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7日讯 驾驶证降级,收入来源断绝;妻女遭遇车祸,医疗费用支出难以为继;肇事方却无赔偿能力,刘某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市北区法院今天发布,该法院通过对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的方式圆满化解这起行政赔偿案件,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当事人一家得以摆脱困境,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以及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态度和力度。
案情回顾:
2019年刘某所持的A2驾驶证被扣分降级,随后刘某向市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将刘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恢复至A2。于是原告向本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办案法官郝海滢了解到,原告以驾驶物流货车为收入来源,在驾驶证被降级期间家庭也失去唯一收入来源。正在此时,原告的妻女遭遇车祸受伤,其女儿遭受两个十级伤残,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而肇事方却没有赔偿能力,原告家庭一时间陷入巨大困境。
案件经合议庭和法官会议研究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只有行政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才能获得赔偿,原告提出的损失与行政行为并无直接关联性,赔偿请求很难得到支持。此时,原告心中的积压的怨愤难以释怀。
经过对案情和原告态度的综合分析,办案法官认为通过判决方式处理该案,无论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都不理想,极易激化矛盾,且原告的实际困难确实应当考虑。为此,法官多次组织原告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法官就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原告心中的怨气逐渐消解,端正了对案件的认识,希望法院能够对其家庭困难情况给予救助,相关部门也同意配合法院完成对原告的救助工作。
办案法官指导原告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和申请材料,相关部门也出具了相关说明,建议通过司法救助方式化解矛盾。经过不懈努力,原告的司法救助获得批准,近日,原告通过市北区法院院拿到救助款。原告当场表示,法院的救助真是解了燃眉之急,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其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亲情与温度,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态度和力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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