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2021年5月31日2版
“创新能手”张艳在全省率先探索推出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等新举措
“当事人的笑脸,是我最大的欣慰”
张艳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5年来,凭着钉钉子的干劲、啃骨头的韧劲、敢为人先的闯劲,成功攻下一座又一座“山头”。
张艳(右一)在接待来访人员。 戴谦 摄
她曾经工作13年的基层科主要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担负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任务。2015年,城阳区委政法委整合各部门资源,建成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基层科入驻中心办公并承担起综合协调的职能。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如何发挥中心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带着这个问题,张艳入户走访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查阅各种资料,最终创造性地提出通过“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专业律师入驻中心开展调解服务,在全市乃至全省创新推出了这一区级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此后,该中心多次承接国家、省、市观摩,城阳区的人民调解经验还被写入《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群众,群众满不满意、纠纷有没有得到化解、法律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就是检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张艳深有感触地说。
在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期间,不论来者是谁,张艳首先耐心地听听他们的需求,能够直接调处的,会想尽办法化解;需要专业律师、调解员介入的,她就当场联系协调。
“每一起纠纷调解成功后,看到当事人的笑脸,就是我最大的欣慰。”张艳说。
辛勤的付出收获的是累累硕果。在张艳和城阳区司法局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城阳区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1+1”制度、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在全省领先,纵向“三级覆盖”、横向“五调联动”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国领先,每年有2万余人次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近6000件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予以化解。
党员档案
张艳,38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5年,现任城阳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曾获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青岛市劳动模范、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十佳政法人物、青岛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