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8日讯 为深入践行公证利企便民政策,以优质的便民公证服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青岛市市中公证处进一步强化争先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推出十项公证便民措施,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举措一:“一证”即办
从现在开始,这些公证事项仅用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了——青岛户籍的居民仅凭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这些公证:身份证公证、生存公证、指纹公证。
举措二:中英文公证书2小时工作时间内可取
以下公证事项(材料齐全且通过大数据就可以核实的)在市中公证处总部(青岛市市南区新浦路6号)办理的,可在2小时工作时间内领取中英文公证书:生存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已婚公证、死亡公证、曾用名公证、国籍公证、户籍注销公证、住所地公证、居住地公证、出生公证、非财产处分的且无需外调核实的声明、委托等公证。
举措三:网上申办公证,最多跑一次
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公证”或市中公证处官网www.qdnotary.com进行在线咨询、办理公证业务,办证时间提前约,不用排队更方便,公证材料提前咨询,最多跑一次公证处,足不出户,轻松办理。
除部分可以网上申办的公证事项外,该处还梳理了可以“最多跑一次”的93项公证事项,详细的服务指南及材料清单在该处官网公示,当事人只需一次性提供相应的资料,该处可采取邮寄的形式把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中,确保兑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承诺。
举措四:远程视频公证,一次都不跑
为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实现公证便民、利民服务,该处推出“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真正实现网上申请、受理、询问、审核等程序,并且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发送公证书,真正实现一次都不跑。
可以通过远程视频办理的公证事项:学历、学位、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职务(职称)公证、收养登记证公证;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公证;健康证、诊断证明、病例(案)、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死亡公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资格、税务登记证、税务完税凭证、许可证公证;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判决生效证明公证;网页等电子证据保全证据公证等。
不涉及身份处分或财产处分的委托公证、不涉及身份或财产变更、转移或放弃的声明公证、其他不涉及权利处分的且适合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民事法律行为;符合如下条件的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1.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或公证机构;2.受托人无转委托权;3。该处分是对价处分;4.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自有账户。 符合如下条件的涉及处分财产的声明:1.同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时所需;2.其他继承人对该放弃行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结;3.声明书由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签署,装入公证文书或存档;4.当事人承诺将其手写签名的声明书纸质文本原件邮寄给公证机构存档;其他适合提供远程公证服务的事项(事务)。
举措五:简便办理小额遗产的继承
遗产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账户内资产、职业年金等财产的继承,可以适用简便公证程序,小额继承,简化便民。
举措六:这些证明材料可以实现告知承诺制
被继承人死亡时70岁以上且其父母的死亡证明难以出具的,可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签署承诺书确认被继承人的父母的死亡情况。
被继承人死亡时70岁以下的,通常应提供其父母的死亡证明(可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户籍注销证明),但对档案中记载其父母已故,或者根据档案推算已经不可能在世的,可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签署承诺书确认被继承人的父母的死亡情况。
举措七:一站式解决继承公证难题
为有效解决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该处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继承”公证服务,为当事人提供调查核实取证、继承公证、代办不动产权证书等一站式服务;变当事人跑为公证人员代查、大数据信息代跑的一站式继承公证新模式。
举措八:代办认证服务
为方便涉外公证当事人,该处为有认证需求的涉外公证提供代办认证服务,实现“公证+认证”一站式办理。
举措九:远程抵押登记服务
为在该处办理赋强公证的当事人,提供办理抵押登记服务,免去当事人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头跑的麻烦,实现一站式服务。
举措十:拓展公益服务
对老人、军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针对不方便前往我处办理的老年人等,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学校活动,开展公证咨询服务和各类公益讲座;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