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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特刊|圆桌话题·让公共母婴室易找好用

原创 2022-01-05 07:31

青岛日报2022年1月5日6版


圆桌话题
标识不明、大门紧锁、挪作他用、设施不全……问题多多亟待整改

让公共母婴室易找好用

近年来,在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我市不断加大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力度。在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实现了母婴室配置率100%,让宝妈群体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爱。但是,部分母婴室存在不好找、挪为他用、设施损坏、配置不全的问题,使得宝妈们的使用体验大打折扣。母婴设施是社会进步和城市文明的符号之一,数量达标仅仅是起步,建好、管好才能真正满足母婴群体的需求。

现状

标识不明晰 设施不达标

对于近年来公共场所母婴室设施的变化,33岁的郑茜茜深有感触。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大宝今年8岁,二宝不到1岁。“之前带大宝时,很多公共场所没有母婴室,现在能明显感到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增多了。但是,有的地方虽然设置了母婴室,却缺乏标识引导,找起来费劲;有时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发现母婴室被挪作他用或大门紧锁;还有的设施简陋、卫生堪忧,根本不实用。”郑茜茜直言,“一些公共场所的母婴室不好找不好用,同样令人苦恼。”

带着疑问,记者近日走访了商场、景区、公园、地铁站等20处公共场所的32间母婴室。其中,仅4间母婴室容易寻找并且设施完善,其他母婴室或多或少地分别存在标识不明、改为他用、大门紧锁、设施不全、卫生条件不佳等问题。

记者发现,母婴室缺乏标识指引甚至指向错误是困扰宝妈的问题之一。记者探访万达广场延吉路店时,仅在2楼找到了1间能用的母婴室,相关的指引和标识也只在母婴室门上和临近通道口能够见到,沿途再无其他指引。对于一家地上5层的大型商场,设置的导向标识明显不足。“这个商场的内部构造太复杂了,从中厅辐射出四五个方向的通道,而入口找不到总览图,沿路也看不到导向标识,找母婴室就像在走迷宫。”一名刚使用完母婴室的宝妈向记者抱怨,她沿路问了许多人才找到这里,甚至商场员工也不清楚母婴室的位置。

另外,该商场其他楼层的3间母婴室都改变了用途,但仍有导向标识指向那里。其中,1楼的母婴室正在施工,据现场工人介绍,此处母婴室已被拆除,将改为他用。3楼和4楼原来的母婴室已经成了保洁室和休息室。

母婴室不好找现象并非个例。记者探访发现,书城、佳世客合肥路店、利客来李村购物中心、卓越大融城、悦荟广场、中山公园、中山公园地铁站、奥帆中心等处的19间母婴室也存在缺少指引或指向错误的情况。

安全带已损坏。

除了寻找费时费力外,许多母婴室还存在改为他用、关闭、设施简单、硬件损坏、卫生条件不佳等问题。如山东路家乐福唯一一处母婴室已被改成了办卡中心;第二海水浴场和第三海水浴场的母婴室,仅在浴场开放时间的7月-9月才可以使用;栈桥和八大关景区的母婴室存在安全带缺失、电线插头断裂、积存沙子、发霉等情况;北方国贸3楼的母婴室内,除了有母婴设施外,还存放了玻璃柜台、展台、装饰板等有安全隐患的闲置物料;奥帆中心情人坝和国际会议中心的两处母婴室设置在第三卫生间内,虽然配有尿布台和壁挂式婴儿座椅,却没有配置供成人坐的椅子,宝妈只能坐在马桶上给婴儿哺乳。而类似将第三卫生间作为母婴室却缺少配套设施的情况不在少数。

探因

标准落实不严 部门监管乏力

据市卫健委统计,截至2021年9月底,我市公共场所已建成各类母婴设施443处,建设总面积6682.2平方米。在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实现了母婴室配置率100%。但为何会出现部分母婴室不好找、不好用的情况?

市政协委员臧彩欣曾就岛城公共场所母婴室的配置和管理进行过专题调研,并撰写了相关提案。她认为,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存在前期标准落实不严、后期部门监管乏力的问题。

2017年,我市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推荐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基本配置和舒适配置。其中,基本配置要求母婴室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具备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等设施。舒适配置则增加了恒温空调、尿不湿自动销售机等设施。

“但现实情况是,不少单位甚至没有按照这个基本配置去建设母婴室,自然无法满足宝妈的实际需求。而对于如何设置引导标识,方便人们快速找到母婴室,国家和地方都没有具体的标准。这使得母婴室的水准千差万别,使用体验也褒贬不一。”臧彩欣说。

对于母婴室有建设标准但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某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坦言,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经营性企业为了追求更大利润,不愿在母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上投入太多,往往“因陋就简”。有的受限于面积,也会减配。有的在第三卫生间贴上“母婴室”的标志便赋予其母婴室的功能,而设施却不见增加。“但只要数量到位了,考核指标完成了,我们对母婴室的交付标准不会太严格。”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相关文件没有赋予任何部门对不按照标准建设母婴室以及后期维护不到位甚至挪作他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因此母婴室在前期建设和后期日常监管上都缺乏法律支撑。

同样,臧彩欣在调研中也发现,有的母婴室为应付检查应急设立,检查过后就被挪作他用,或是大门紧闭无法使用;有的打扫不及时,卫生条件差。“部分母婴室不好找不好用,暴露出企业日常管理的漏洞和职能部门监管的缺位。”臧彩欣说。

有业内人士指出,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是“十三五”时期的一项工作部署。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我市在完成国家、省母婴设施配置建设目标后,有的部门就此放松了管理。

据了解,我市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涉及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地铁集团、机场集团等11家单位。市卫健委是母婴室建设的牵头部门,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母婴室应由建设者自行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定期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而记者了解到,在11家相关单位中,目前仅市文化和旅游局、地铁集团、机场集团明确表示对本系统内的母婴室负有日常监管职能。其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管星级旅游景区内的母婴室。

建议

完善建管标准 明确部门职能

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更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是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母婴室的建设不能仅追求数量,也要务求好找、好用。这需要从法律保障、建设标准落地、政府监管方面层层发力。

“部分母婴室不好找不好用,反映出母婴室配建和养护的标准不够完善。”臧彩欣建议,在国家推荐的基本配置的基础上,我市应当细化母婴室的标识指引、设施配套、日常维护等标准,出台更加统一规范的母婴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

有的场所,母婴室指引十分清楚。

臧彩欣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商场在设置母婴室标识时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商场的各个入口、扶梯、电梯处都有母婴和残疾人设施的放大位置图,空中、地上每隔一定距离和拐弯处都贴着引导标识,跟着这些标识能在很短时间内到达最近的母婴室。“人性化的标识指引应该作为母婴室的建设标配加以规定。”臧彩欣认为。

市城市管理社会公众委员宫美霞建议,在制定建设标准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增建和改建母婴室现实条件的限制。“一些场所增建或改建10平方米母婴室的难度较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建设不同面积的母婴室,也可以选择设置新型智能化母婴室,以适应不同场所的需求。”宫美霞认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据不同的配建标准,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以鼓励相关场所建设好母婴设施。同时倡导社会多方关注母婴室建设并给予支持和赞助。

爱心妈妈小屋设施齐全。

部分母婴室的配建单位自身管理跟不上,部分监管部门又缺位,使母婴室在管理方面出现了空白。对此,市委党校教授刘文俭建议,除了完善配建、养护标准外,还要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对于须设置母婴设施的新建场所,应把建设符合标准的母婴设施作为验收的强制性规定。对已建成的母婴设施,应由牵头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组织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要求相关单位配齐必要设施。各级职能部门要对母婴室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母婴室真正好用、能用。”刘文俭说,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明确处惩措施。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作了专门规定,公共场所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母婴室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母婴室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温度,要真正从母婴需求出发进行管理。”宫美霞说,“目前,手机地图上登记的我市母婴室的数量仅有60处,与443处的总量相去甚远。母婴室也应当像公共卫生间一样,能够在手机地图上找得到。哪里有母婴室,用手机一搜便知。”她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牵头整合全市母婴室的数据,制作成电子地图,将点位公布到手机地图上或是在手机客户端中加入母婴室导航功能,为宝妈们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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