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0月11日讯 “9月份参保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1-8月份社保三险缴纳差额怎么退?能退多少?”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单位社保差额退费问题。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参保单位2022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121元或高于19899元的,将进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差额退费。退费月份为2022年1月份至8月份。退费工作实行“免申即享”,不需要参保单位进行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1-8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缴费明细,后台批量生成退费数据。
参保单位2022年1-8月份社保缴费退费金额与参保单位10月份的正常应缴费金额进行冲减。如参保单位的调差退费不想直接冲减份的应缴费金额,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退费渠道,由社保经办机构单独为参保单位办理退费。
其中,对于2022年1-8月份离职职工,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差额退费按原缴费渠道退回缴费月份所在的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收到退费金额后,应将离职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调差金额退给离职职工本人。
另外,需退费的职工可直接登录青岛人社局官网(hrss.qingdao.gov.cn)查询,不需要自己计算退费金额。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