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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七部门联合发布最新通知!事关物业……

2020-11-03 15:19 青岛日报社 / 观海新闻  

11月2日

我市七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服务

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有关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业务范围,

发展物业中介新业态和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发展,物业管理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与便民服务、疫情防控、社区治理的关联性、重要性日益增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内容、方式、手段等新型物业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因此,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逐步改变单纯依靠物业服务费盈利的传统模式,开展物业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拓宽服务范围,意义现实又深远。而如今,也有越来越多物业企业开始试水房地产中介服务。

“正基于此,我们起草了此文件,通过9条可操作性的措施,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服务和网签服务缺乏政策、资金、技术支持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通知》中的政策方面原则是“鼓励支持”,给物业服务企业以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资金方面原则是“合理收取”“财政奖补”,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中介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外,对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绩突出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技术方面原则是“培训帮带”,对开展中介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以及操作培训和技术服务。

《通知》还提到了哪些具体内容

划重点啦

《通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  

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

 ↓↓↓

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可拓展自身经营范围,增加“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经营内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新建房屋、为业主代理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等开展中介服务;

另一方面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加强合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补齐业务短板,实现公平竞争、良性互动、跨界经营,构建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与此同时, 

还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服务

 ↓↓↓

一是推进“互联网+物业”的深度融合和产业延伸。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逐步改变单纯依靠物业服务费盈利的传统模式,加快创新发展,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

二是推行交易合同线上签约。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中介合同网签备案。我市已成功争取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根据试点方案,可对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绩突出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

三是实现网签信息共享便民。房屋主管部门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给教育、公安、金融、税务、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或机构。经网签备案的住房转让、租赁合同,可作为子女入学、户籍(居住证)、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涉税、法人工商注册等依据。

《通知》对物业服务企业  

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进行了规范

 ↓↓↓

一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发展一批以品牌为龙头、资本为纽带,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连锁扩张的现代物业服务企业;

二是优化物业中介业务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中介经营范围后,可随随时登陆平台申请网签用户注册,接受业主委托提供房屋出售、出租等中介行为;

三是规范物业中介活动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中介人员规定依法开展房屋中介活动,同时搭建物业服务与中介服务信用档案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物业中介活动信用评价制度。

对于物业企业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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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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