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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作为整治扬尘问题

●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老城区”留言,反映市北区铁山路老妇幼保健院施工扬尘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辽宁路街道办事处及街道执法中队调查,市北区铁山路老妇幼保健院施工属妇幼保健院内部装修,街道办事处及执法中队已督促施工单位洒水降尘,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冷先生留言,反映胶州市香港西路道路施工扬尘问题。

胶州市回复:已对香港西路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问题进行了全线排查,发现个别施工单位机械作业时未采取抑尘措施,施工作业面局部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等问题。工作人员已现场约谈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并督促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土木”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董家口路施工扬尘扰民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针对道路施工中产生的扬尘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采取对暂不施工的裸露土使用密目网覆盖;施工路段采用洒水车洒水,做到随干随洒,不起扬尘,同时现场安排雾炮车不间断除尘。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金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瑞海北路17号香槟国际北区北侧裸土扬尘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湖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员现场调查,已联系地块负责人对此处裸露土地覆盖防尘网,现已全部铺设完毕,避免风大引起扬尘扰民。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孙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宾川路米罗湾小区东侧项目施工扬尘、噪音扰民问题。

李沧区回复:施工方已采取优化桩机施工作业、加强现场施工防扬尘管控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作业时间为6:00-22:00。为充分考虑周边居民需求,施工方将旋挖钻机施工时间调整为上午7:00-12:00,下午13:30-21:00,中午停止钻机作业。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闪电”留言,反映莱西市济南路与广州路交界处北侧路西工地施工扬尘问题。

莱西市回复:市民反映的是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师范学院项目。接到投诉后,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并责令施工方将裸土进行覆盖,启用雾炮降尘。下一步,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管理力度,避免影响周边群众。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看不清”留言,反映城阳区河城路附近工程施工未按规定洒水降尘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核实,市民反映的扬尘问题项目为泰豪商城三期项目。区相关部门已责成项目施工方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地门前及内部道路进行全面清洗,加大土方运输车辆出场的覆盖冲洗,杜绝带泥上路,全面开启降尘设备进行降尘,对现场裸土进行了覆盖;同时城阳区对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强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加大渣土运输环节的管控力度,做好扬尘治理的长效保持。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丁之”留言,反映城阳区棘洪滩村改造中存在扬尘扰民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调查,棘洪滩街道棘洪滩社区于2020年启动旧村改造工作,目前社区处于房屋拆除阶段。针对居民反映的扬尘扰民问题,区相关部门立即召开专题调度会部署此项工作,要求社区敦促施工单位每天及时洒水除尘,白天合理施工,尽量减少施工给周边居民带来的影响。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双立人”和“一竖三横”留言,反映城阳区元宁路及怡海路小学附近道路施工引发噪音及扬尘扰民问题。

城阳区回复:近年来,怡海路以西片区居民不断增加,为解决小区居民出行问题,今年城阳区投资1.6亿元,将该片区的规划二路、规划七路、乐海路南段等列为2020年城阳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今年10月份起,施工单位重点抢赶规划二路东段工期,打通元宁路至怡海路交通堵点,项目现场存在网友反映的夜间赶工、噪音扰民问题。目前,规划二路东段已于10月31日完成沥青罩面、施划道路标线等工作,11月1日道路建成通车。关于规划二路西段及规划七路施工问题,环保、城管、市政等部门已约谈施工单位,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并采取密目网覆盖、调配渣土车通行时段、增加人员进行保洁等措施,减少扬尘、噪音等扰民问题。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网友“晴天”留言,反映李沧区唐山路与黑龙江中路交叉口青山绿水小区西侧道路施工扬尘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该问题进行了督办。青山绿水小区周边施工工地较多,运输车辆多数从此土路经过,市民所反映的扬尘问题,属运输车辆在此处行驶所造成的扬尘现象。目前,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加强对该区域的夜间巡查力度,如发现存在工地超时施工等问题将依法予以处置。

马上行动恢复道路照明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杨女士留言,反映李沧区汾阳路地下通道照明灯发生故障一直未维修问题。

市城管局回复:市内三区路灯由市路灯管理处统一管理,经落实市路灯管理处,该处路灯已维修完毕。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梁女士留言,反映崂山区松岭路88号鲁商蓝岸丽舍小区路灯一直未启用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核实,鲁商蓝岸丽舍小区自交房之日起,园区内路灯一直正常使用,小区物业每天对小区路灯及保安值班情况进行巡查。据分析,该市民反映的可能是午山馨苑南门至辽阳东路小学位置路灯不亮的问题,该路为环四路,由鲁商集团代建,因中心干道施工位置需安装一个供给环四路的配电箱,而配电箱需要在道路维修完成后且验收之前进行安装,所以此道路暂不具备安装条件,路灯暂无法正常开启,预计该道路12月份完成铺设及验收工作。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潘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灵山街道烟青路部分路段路灯不亮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查,因该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债务较多,已影响正常办公,无力支付电费等公益事业支出。目前,蓝村街道已帮助村庄筹备部分资金,将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灵山镇东山坡村至灵山镇镇政府旁烟青路两侧路灯不亮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查,因该路段路灯线路老化,加之前期道路两侧施工,导致线路损坏严重。灵山街道已安排施工队检查故障详细情况,目前正在组织巡查评估,确定整修方案,预计12月前可以修复并调试。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杨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港头陈社区北侧公园内路灯常年不亮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辛安河公园内园灯属于南辛安河景观工程配套灯具及背景音乐采购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海洋投资集团,该处园灯及景观照明设施现没有移交区城市管理局养护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输电电缆多次被人偷盗,导致沿线景观照明设施一直无法启用。为确保该区域景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经与海洋投资集团协商确定,该处园灯及景观照明设施由海洋投资集团继续出资,维修并完成线缆铺设,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安保巡查,确保园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正常启用。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高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劲松一路(合肥路到辽阳西路路段)道路照明状况差问题。

市北区回复:因我区没有路灯管理部门,路灯问题由市路灯管理处负责,所以,市民反映劲松一路路灯存在故障等问题,居民可直接拨打85827501向市路灯管理中心进行申诉,进行路灯维修。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co4aLG留言,反映莱西市御园风景小区路灯故障无法照明、物业公司多次推诿不修理问题。

莱西市回复: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经落实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路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责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本着为民服务的原则,物业企业目前已将部分路灯换成太阳能路灯,方便业主出行。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陈女士留言,反映城阳区乐水路道路照明情况不佳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乐水路东起王沙路,西至黑龙江路,由鑫江集团代建,全长1.8公里,宽6米,采取单侧照明方式。其中,东方城停车场到黑龙江路路段由街道2016年底设置的太阳能路灯照明正常,东方城停车场到王沙路路段,由鑫江集团设置的路灯,建设时间较久远,光源已到更换期,存在部分光源不亮情况,该路段道路路灯维修养护工作由鑫江集团负责,城阳区已协调鑫江集团对该道路路灯进行维修。目前,该路段路灯电缆已维修完毕,灯源正在采购中,预计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维修。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孟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215省道从大夼村到黄山经济区的道路上,车流量很大,但一直没有安装路灯,影响行人安全。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市民反映215省道大夼村到黄山经济区部分属省道S215黄大路,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根据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路面、桥涵及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公路工程技术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所指范围内不包含路灯,根据公路设计方案,区内现有普通国省道路均不设置路灯。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对市民同类诉求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与相关单位保持沟通,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

切实整改保障居民供热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孙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东升家园小区换热站建设不达标影响今冬供热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工程已完工,由于今年汛期换热站进水,目前督促公用事业集团安排施工单位维修换热站,供热前完成保障小区供热运行。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齐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瑞源优享公寓因开发商未向供热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影响正常供热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瑞源优享公寓小区供热企业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公司,该小区供热配套已完成,供热设施具备供热条件。但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一直未预交热费,没有提出供热申请,没有移交供热住户信息,暂时无法开通供热。目前供热企业正在对接房地产开发单位,告知其尽快办理供热事宜。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4hvYnC”留言,反映即墨环秀雍苑小区开发商未缴纳供热配套费导致小区无法供热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查,小区建设单位已向供热公司申请,在不影响居民供热的前提下,分期缴纳供热配套费,截至目前已缴纳400万元。该小区自2016年交付以来,为保证入住业主冬季正常取暖,每年均提前与供热公司沟通,保证本小区的正常供热。除2016年交付房屋当年入住率没达到要求未供热外,自2017年至今,每年均在供热周期正常供热,只要业主正常缴纳取暖费,不存在无法供热的情况。从10月24日起,物业已开始收取今年供热费,待收费工作结束后,供热公司将开始供水试压。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匡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绿城百合花园小区物业代收供热费时、违规捆绑物业费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调查,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无偿代收供热费过程中,要求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捆绑缴纳物业费。住宅保障服务中心已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上述问题,并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刘女士留言,反映胶州市富君居D区缴纳供热费、工作人员不按房产证住房面积收费的问题。

胶州市回复:经调查,开发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未核实使用面积,按照惯用使用面积收费,造成了保修期内收费面积不准。现开发建设单位与热力公司对该小区进行交接,热力公司依据文件要求交接实测使用面积。经了解,现收费的使用面积是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青岛市胶州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测绘的,该公司测量的是毛坯房的使用面积,相同户型套用实测的使用面积收取供热费。已向用户解释现收费面积是根据青价格〔2008〕240号文件和胶建公字[201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果用户对现面积不满意,热力公司可根据用户要求,入户测量。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孙女士留言,反映城阳区鲁商蓝岸新城小区二期交房后,开发商告知居民今冬无法供热问题。

高新区回复:经落实,此小区开发商与供热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签订今冬供热合同,确保今冬正常供热。如市民对此小区供热问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青岛高新区建设部咨询,高新区将第一时间落实并解决市民反映问题,咨询电话66966980。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叶先生留言,反映市南区宁夏路201号住户交了供热费却无法顺利开发票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留言市民10月22日通过微信交纳了本年度供热费。对于用户反映的发票开具问题,工作人员于当日向其解释说明通过网上缴纳供热费,可关注青岛能源集团公众号开具电子发票。考虑到该户为老人,工作人员已帮助其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送至家中。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听涛”留言,反映城阳区鑫江水青花都小区供热效果不好一直未整改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落实,该小区2019-2020年供热季是第一年供暖,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下一步,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邵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幸福家园家中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没能及时退费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落实,该用户属青岛能源泰能热电幸福家园站供热区域。2018-2019供热季该户测温退费45.1元。当年已与用户约定,测温退费将在2019-2020供热季热费中予以核减。2019年,用户办理了申请停供业务,因此2018-2019供热季用户测温退费未能如期核减。10月28日,工作人员与用户沟通,并在2020-2021供热季热费中核减测温退费45.1元,用户满意。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王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甲天怡景园B区综合楼未及时供热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市民反映的楼座已建成多年,由青岛青建控股有限公司承建,室内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同步配套,供热机组、管网具备供热条件。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供热单位多次联系建设单位,催办供热事宜,但迟迟未明确要求供热。10月28日开发商提供了电子版用户基础信息。下一步,供热单位将继续督促开发商做好供热前的相关工作。

介入调查保障消费者权益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王女士留言,反映在市南区青岛统世学校报考健康师资格证不成、学校不退费问题。

市南区回复:市南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了青岛统世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近期并未出现相关健康管理师专业退费的问题,且也无王姓女士与学校联系退费问题。如市民王女士有相关诉求,可直接联系青岛统世职业培训学校,或拨打市南区人社局电话68896005。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tOvlWH留言,反映山东路金吉鸟大信店关门遭遇退费难问题。

市南区回复:市南区山东路金吉鸟健身中心于今年1月6日停止经营,市南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金吉鸟健身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做好会员的安抚沟通疏导工作。

1月10日开始陆续接到市南区山东路金吉鸟健身中心会员投诉,八大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在5月26日组织双方当面调解。金吉鸟健身中心不同意消费者提出的退款要求,只同意为消费者办理转至其他门店继续健身。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金吉鸟健身中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南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正式立案,现正处于行政处罚告知阶段。消保委联系律师对市南区山东路金吉鸟健身中心不退费一事已邮寄律师函,督促企业积极履行应尽义务。网友可拨打电话0532-85735315与市南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IOhFHk留言,反映即墨区通济街道马山大乐国养生会馆停业后消费卡退款难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调查,该商家因拆迁于2019年9月1日暂停营业,停业前进行了停业公示。前期,通济街道市场监管所联系到该商家负责人,协调商家形成解决方案:一是未消费完成的可以转到城阳区青瓦台洗浴中心、即墨英皇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等其他同行业场所继续消费;二是待拆迁款到位后给消费者进行退款。对于商家因无资金退款的情形,执法人员为防止商家恶意注销,已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该企业进行锁定处理,将进一步和商家协调对接,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商家给投诉人退款。同时,也请该商家消费者联系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便于协商处理。

●10月28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正阳路181号水悦城商务楼“优胜教育”关门后遭遇退费难问题。

城阳区回复:2020年8月初,城阳区陆续接到相关反映,青岛城阳鼎润合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优胜教育)已于7月底关门,不再进行培训且拖欠部分学生学费。因无法联系到法人,经多方联系到该机构投资人,得知受疫情影响,资金链断裂,该机构已无法继续经营,处于倒闭状态。

城阳区多次与该机构法人及投资人沟通,要求其协助做好学生退费事宜,但其表示公司与优胜教育总部存在合同纠纷,正在谋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目前无法给家长办理退费。建议李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马上整改确保公厕使用

●10月28日,本报14版刊发微调查《公厕建成多日 投用更待何时》,反映李沧区遵义路、文昌路路口东北侧一处公厕建成多时未投用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落实,遵义路、文昌路路口东北侧公厕为李沧区楼山后河上游(文昌路-区界)整治工程的子项目,整体河道治理及绿化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工程整体验收前准备工作。该处公厕与整体工程同期完成,正在积极办理正式水、电接通工作。区相关部门已督促施工养护单位尽快完成公厕正式水、电接通工作并组织移交养护管理,同时组织施工养护单位定期巡查清理周边卫生,保障河道绿地游玩环境,该处公厕计划2020年12月投入使用。

查处违规确保道路通畅

●10月21日,本报8版刊发观海网友韩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灵珠山街道渔洋河路,限高杆设置不合规问题。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已安排专人进行了落实。该处限高杆设置于疏港2号高速与渔洋河路交叉处的跨线桥北侧,是为了限制超载货车通行跨线桥。经了解,前期有超限货车司机为了通行,私自将限高杆抬高至3.7米左右。近期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再排查、严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目前公路主管部门正在组织对该处限高杆重新进行评定,以确定是否保留或拆除,后期将根据评定情况尽快实施整改。

●10月21日,本报8版刊发观海网友“5aVdKY”留言,反映李沧区九水东路与延川路路口附近堵车严重问题。

李沧区回复:该路段是交警李沧大队重点关注路段,前期交警李沧大队已部署警力在九水石牛山、九水延川路口设置高峰岗位加强疏导,并积极协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大队根据该路段及九水东路和石牛山路实时路况,随时对该信号配时进行调整,确保该路段及周边路口的协调运行。同时加强九水路一线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对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的处罚力度,提高通行效率。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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