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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留言已回应,问题解决进行中!

清雪除冰消除安全隐患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留言,反映市北区黄山路和延安一路路口路面结冰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市北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查看,黄山路和延安一路路口无污水井冒溢现象,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已经安排市政公司对结冰路段进行了清理。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任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重庆南路113号大山宝城东区进出小区通道结冰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双山街道已督促大山宝城东区物业,降雪后及时清除积雪,抛撒融雪剂,做好清雪除冰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于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胜利桥跨线桥南向北桥下东侧一建筑工地门前结冰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滨海新区管委会落实,市民所反映工地为中能造纸厂改造项目,目前正进行场地平整。根据环保相关要求,为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中对进出车辆进行洒水作业,导致工地门口路面形成积水。在接到市民反映情况后,管委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赴现场查看,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一是施工单位抛撒除冰剂除冰;二是安排专人清理积水;三是加强后期车辆进出管理,保持路面干燥。最后,对于给市民造成不便深表歉意,管委会将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吴先生留言,反映市南区红岛路与红岛支路路口以南有一处山墙常年流水结冰的问题。

市南区回复:经市南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查看,此处为红岛路护坡,存在自然渗水现象。根据工作职责,市南区绿化公司负责红岛路护坡的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工作。针对市民反映的该处道路结冰问题,经现场查看此处已无结冰现象。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巡查,发现结冰现象及时撒融雪剂除冰,保证行人通行安全。经八大关街道办事处落实,该处渗水属于自然现象,非人为原因。社区下一步会在此处设置警示牌,对居民进行提示,配合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吴女士留言,反映崂山区新利路至科苑纬一路上多家洗车店在马路上违规洗车的问题。

崂山区回复:崂山区中韩街道执法中队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处理,出动执法人员4人、特勤人员6人对崂山区新利路沿线占路洗车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当天仅1家洗车店存在店外洗车情况,执法人员对经营物品、洗车工具等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予以暂扣,对当事人王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对于其他4家有占路洗车行为的商户,已告知当事人禁止出现店外经营行为。下一步,中韩中队将严格按照《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超范围洗车情况,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郭女士留言,反映李沧区金水路高架桥落水管被冻裂,在桥体下方形成冰凌的问题。

李沧区回复:李沧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专业队伍及时对李沧区桥梁落水管形成的冰凌及路面结冰情况进行了处置。后期将继续加大对桥下空间等特殊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实地走访解决网购纠纷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安徽袁先生留言,反映他通过淘宝网购买的平度市大泽山商家出售的车厘子树苗全都死了,商家不给退款问题。

平度市回复:平度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泽山镇工作人员对“青岛果之源果树公司”所在地大泽山镇石崖村378号进行了实地调查,该场所现为空房子,大门关闭,房子周边均无“青岛果之源果树”相关标识。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网上查询,青岛果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1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与袁先生取得联系,建议其经当地农业部门对果树死亡原因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其在京东平台网购的西海岸新区 “十之智”店的佐料包是“三无”产品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王先生反映的“十之智”店为京东网店“拾之智拼购店”,该网店的经营主体为黄岛区大个木牛商贸行。西海岸新区执法人员对黄岛区大个木牛商贸行的注册地“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名嘉国际2号楼506室”进行核查,未发现其在该地址经营,通过该店工商登记信息中的电话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将该店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执法人员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京东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案件线索移送函》,要求其对平台进行有效监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高先生留言,反映其通过微信从“黄岛宛叙商贸店”购买的手表存在虚假宣传情况,联系商家退款被拒绝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高先生自述购买的这批手表是用于销售而非用于生活消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之规定,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不予受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了高先生。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业户“黄岛区宛叙商贸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业户不在登记地址经营,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不能联系到该业户,已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龙女士留言,反映她通过去哪儿网从青岛一家公司购买了机票,因疫情原因航班取消,希望有关部门协调退费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落实,青岛驿路同行国际旅行社表示还未收到航空公司退款,该旅行社考虑消费者感受,已将机票款退给龙女士。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朱女士留言,反映网购的保暖内衣洗后缩水,找商家退货遇到困难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即墨路市场监管所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已于1月8日成功退货退款。

精准调查助力讨薪维权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杨女士留言,反映自己和丈夫在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某医院工地干活,尚有3.4万元工资未支付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调查,该医院工地为西海岸新区第三人民医院(泊里医院)住院楼建筑工程,由区卫生健康局出资建设。工程期间,杨女士及丈夫在总包方下设的分包方干活。截至1月7日上午,经协商,分包方与杨女士及其丈夫在用工量和时间上已达成一致,确定农历新年前双方结清所有款项。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于女士留言,反映自西海岸新区江山北路某贝佳幼儿园拖欠4月、5月工资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协调,于女士工资已发放,问题已解决。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杨先生留言,反映前湾保税港区高科技产业中心上海路某生物科技公司自2020年1月至11月一直未支付工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调查,杨先生反映的问题为青岛欣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工作期间工资7万元左右,建议杨先生前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立案处理。

上门测温落实供热效果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网友“豆子”留言,反映胶州市泸州路上的忠观悦府小区D区高层建筑供热不达标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安排热力公司对部分用户进行了现场走访。工作人员现场走访10户,7户室温达标,3户室温不达标。因该3户均位于东西山墙,楼上楼下用户均不供热,散热高,造成了用户室温不达标。对不达标用户,热力公司将在供热结束后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依据测温单退费。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王女士留言,反映平度市徐州路6号同城和府小区19号楼2单元暖气不热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同城和府小区由青岛爱能森新能源有限公司采用空气源热泵实施供热。前期,平度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同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爱能森公司到该小区,对供热参数进行检查,发现机组供水温度偏低,随后选择顶楼、底楼、靠东西山墙用户进行了随机走访,部分居民家中确实存在温度不达标情况。1月7日,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督促爱能森公司对该小区19号楼2单元进行走访,并要求爱能森公司根据走访情况马上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居民达标供热。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赵先生留言,反映胶州市胶州东路环卫处宿舍楼供热不达标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胶州市环卫处宿舍小区位于青岛金洲热力公司的供热范围。接到市民投诉后,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要求热力公司对部分用户进行了现场走访。1月6日下午3点,室外温度-10℃,热力公司维修人员对该小区供热情况进行了落实,测温的8户中有6户室温达标,2户不达标。对不达标用户,热力公司将在供热结束后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依据测温单退费。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靳先生留言,反映胶州市杭州路山水家园小区4号楼4单元供热不达标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山水家园小区位于青岛金洲热力公司的供热范围。接到市民投诉后,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要求热力公司对部分用户进行了现场走访。1月6日上午9点,室外温度-6℃,热力公司维修人员对该小区供热情况进行了落实,测温的8户中有7户室温达标,1户不达标。对不达标用户,热力公司将在供热结束后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依据测温单退费。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鹤山路海棠公馆1期2号楼2单元供热不达标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海棠公馆小区位于即墨区潮海街道,该小区于2017-2018年采暖季实施供热,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共有住户383户,本采暖季供热户数214户。该小区原设计室内供热设施为暖气片,居民入住后大量改造为地暖,导致两种供热设施并存,供热参数不一致,个别住户室内供热效果不佳。根据政策法规,热力公司依据不达标用户的具体情况,实行“一户一解决方案”。对于室内设施未改动不达标的用户,协调开发建设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整改,解决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对于私改供热设施用户,热力公司也为居民制定解决方案,由用户自行购买供热设施,供热单位协助安装施工。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费女士留言,反映莱西市北京路绿荫华庭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经莱西市城乡建设局落实,绿荫华庭小区供热15年以上,非节能建筑,供热设施未移交,私改现象比较严重。本供热季,嘉禾园换热站工作人员到该小区普查用热情况时,用户室温在20℃左右。末端1号、5号、16号楼用户室温19℃左右。受极端天气影响,个别楼顶、楼边及供热设施安装不合理的用户,反映室温较前期有所降低,工作人员已现场解决。

●1月6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周先生留言,反映平度市桥苑小区1号楼3单元供热不达标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回复:桥苑小区由青岛兴平热电公司实施供热。针对市民的诉求,兴平热电公司已通过提高供水温度、加大流量等措施,全力保障居民供热。供暖结束以后,兴平热电公司计划对桥苑小区1号楼3单元立管进行改造。

重拳施策管理共享设施

●1月6日,本报16版刊发《共享单车:乱停顽疾难除》,反映城阳区德阳路与靖城路十字路口,人行道被共享单车“霸占”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现场落实,发现该处单车停放点选址不合理。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哈罗、青桔、美团三家共享单车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取消该处共享单车停放点,另选停放点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摆放。1月8日上午,城阳区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等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共享单车管理联合办公会议。会议就城阳区共享单车管理达成了统一意见,本着“全退竞进”的原则,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全部清退共享电动车,同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共享单车准入条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竞标进入城阳区经营。

下一步,城阳区将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理先期投放在城阳区的共享单车。同时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提报运营计划,由城阳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评审,研究确定在城阳区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及共享单车投放数量。

●1月6日,本报16版刊发《共享洗车机:路边随意“安家”》,反映市北区南京路365号某建材市场门外和李沧区延寿宫路77号广业小镇北区西侧,两处洗车机占道露天洗车的问题。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市城市管理局分别会同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落实。目前,南京路365号某建材市场门外洗车机已停水停电,停止对外经营,近期安装厂家将拆除机器。李沧区综合执法部门组织辖区执法中队对广业小镇北区西侧洗车机进行了拆除。下一步,辖区中队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对确需安装的洗车机,要求商家办理审批手续。对占用道路无审批手续安装的洗车机,加强执法力度,及时进行拆除。

●1月6日,本报16版刊发《共享按摩椅:充值莫名消失》,反映市民李先生在崂山区金狮广场2楼使用乐摩吧按摩椅,充值莫名消失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与金狮广场对接,该顾客于2020年8月消费时有优惠活动,即19.9元可以购买4次服务,有效期30天。当顾客于2020年12月想再次消费时,活动已过期,后由于无法查询消费记录,顾客提出不满。经崂山区商务局与乐摩吧联系,乐摩吧客服人员积极与顾客电话联系,提出了几种解决方案,现已将顾客支付的19.9元全额退款。崂山区商务局将进一步与金狮广场对接,要求商场举一反三,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服务工作,建议金狮与乐摩吧公司对接,进一步完善相关活动说明,让消费者买得安心、用得放心。

●1月6日,本报16版刊发《共享健身舱:闲置两年成“摆设”》,反映市北区四方奥林匹克体育公园一处共享健身舱闲置,设施破损无法使用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区市场建设服务二中心安排奥林匹克体育公园负责人办理。经调查,奥林匹克体育公园设置这处共享健身舱因运营单位不明确、与公园原有项目冲突等原因未启用,造成现在占地妨碍了周边居民活动的情况,市场二中心将尽快与设置单位协调,将共享健身舱移走,扩大体育公园的活动面积,以方便周边居民活动健身。

往期回复

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2020年12月23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张女士留言,反映莱西市青岛路冠星幼儿园附近的人行道上放置了数十辆共享单车,妨碍市民通行问题。

莱西市回复:接到反映问题后,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处为规划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点,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要求共享单车负责人加强市区内共享单车的管理,并将加强巡查,规范市区内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

疏通管道为业主解忧

●2020年12月23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李女士留言,反映莱西市香港路映翠园小区39号楼东侧积水严重问题。

莱西市回复:接到反映问题后,莱西市住建局、水集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落实,积水是因建设单位为映翠园三期工程预留的雨水管道口堵塞导致。积水全部是梅山路市场商户排的水,雨水管道口堵塞是因为映翠园二期小区业主装修房屋时随意倾倒垃圾所致。建设单位已安排专业人员对管道进行了疏通,对管道口进行了改造防护,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针对暗渠开展清淤维护

●2020年12月23日,本报14版刊发微调查《后海边:污水直排大海》,反映后海李沧段有一处排污口,向海里排放浑浊污水的问题。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会同李沧区沧口街道办事处、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对李沧区沧安路新建过街天桥后岸边暗渠污水排放问题进行了现场排查。经排查,确认该处为沧安路暗渠,未发现工业废水排入该处暗渠,市民反映的“偷排污水”问题实际为,沧安路暗渠由于潮汐顶托作用,导致淤泥内源污染问题突出,污水随潮汐运动入海。下一步,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将组织养护单位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开展暗渠清淤维护。

协调机构为学员退款

●2020年12月30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王先生(化名)留言,反映在市北区延吉路中海大厦一家培训机构拖延退费的问题。

市北区人社局回复:我们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涉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过协调,机构已办理完成退款。

联合执法维护道路秩序

●2020年12月30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巩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北仲路24号天赐良园小区东门路两边规划了两排停车位,但经常停三排车影响车辆通行问题。

交警市北大队回复:收到此件后,交警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当日安排巡逻警力在平峰时段和晚高峰期间进行了违法停车集中治理,共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1张,摄录违反禁停标志停车行为10起。后期,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此处的巡逻管控力度,减少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

●2020年12月30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海岸路路口机动车道上长期存在违停现象,且附近施工车还在道路上装卸货物的问题。

交警市北大队回复:2020年12月30日,交警市北大队杭州路中队联合城管部门,对海岸路违法乱停车辆进行贴单处罚,对商户用于私占公共道路的地锁、锥帽、轮胎等杂物进行了清理。共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3张,清理杂物12件,并对商铺负责人进行警告教育,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近期交警部门将继续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海岸路周边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正常通行。

●2020年12月30日,本报16版刊发《市北区宜阳路:商铺“瓜分”门前路》,反映市北区宜阳路人行道被临街商铺侵占,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

交警市北大队回复:交警部门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于当日中午联系开平路街道办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研处置,此处商铺密集,道路狭窄,营业与占路存在矛盾。同时,个别商铺业主和部分周边市民交通法规意识不强,车辆和杂物占用人行道的行为时有发生。2020年12月30日下午,交警大队与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劝导、教育、处罚的方式,针对道路两侧商户占路行为进行了整治,共清理违法侵占人行道杂物5件,劝离人行道违法停车2辆,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巡逻管控力度,联合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及时清理占路杂物和处罚违法停车。同时,积极走访周边商户和市民,加强交通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周边业主和居民守法意识。

●2020年12月30日,本报16版刊发《李沧区西山二路:汽车“骑”上人行道》,反映李沧区西山二路存在车辆乱停、“霸占”人行道问题。

交警李沧大队回复:交警李沧大队李村中队安排警力到现场对未规范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进行了治理,后期中队将加大对西山二路违法停放车辆的管理力度,采取粘贴《交通违法告知书》和DV抓拍的形式进行处罚。

●2020年12月30日,本报16版刊发《崂山区绣岭路:电力机箱“斩断”盲道》,反映电力设施建在学校周边人行道上,并且阻断盲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崂山区回复: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金家岭街道执法中队进行了核查办理。经过现场初步核查,该变电箱及人行道均为2011年设置、铺设。目前,区执法局和金家岭街道正咨询道路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手续,并依法对箱体产权单位展开调查。(本版撰稿  邱正)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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