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用人单位须在青岛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实际经营,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或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的新业态以及重点扶持的相关产业。
(二)经办流程
1.递交申请。用人单位登录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www.qdgxqrczf.com或http://140.249.216.49:8082/#/home),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与青岛高新区管委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与入驻园区孵化器签订的租赁(购买)协议;
(3)个人身份证;
(4)劳动合同或聘书;
(5)学历及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6)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如按职称申请,须提供经青岛市确认职称证书及相应材料;如按技能等级申请,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新区职称、职业技能证书业务办理咨询电话:68013357)
(7)《青岛高新区人才住房新租申请表》《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住房诚信申报和授权查询书》、《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住房入住承诺书》(PDF格式);
(8)如携带家属入住,需提供家属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咨询电话
人才住房服务电话:0532-66966898
(四)政策依据
https://mp.weixin.qq.com/s/-X5zzNNO-J5sBSePr0f4qQ(青岛高新区租赁型人才住房申请指南链接)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