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贸试验区:
实施102项试点任务 使用外资占全省9.9%
■位于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的山东港口青岛港全自动化码头。 张进刚 摄
■中日韩消费专区电商体验中心。 王 凯 摄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显示,山东自贸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
挂牌一年来,山东自贸试验区112项试点任务进展顺利,已实施102项,实施率为91%;探索形成60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7项具有全国首创性,并得到国家有关部委认可,实现良好开局。
当前,山东自贸试验区紧扣企业需求,突出首创性、实效性和集成性,择优选定首批36项创新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其中,贸易转型升级案例11项、营商环境案例9项、海洋经济案例7项、创新驱动发展案例5项、金融创新案例4项。这些案例均为国内或省内首创举措,有的已经上升到制度层面;多为顶层设计,有的已形成系统集成创新模式。
一年来,山东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不断释放新动能。
投资更加便捷。全面落实2020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日本东丽、英国BP石油等一批世界500强项目落户;从获批到今年7月,自贸试验区新设外资企业288家,实际使用外资14.4亿美元,占全省的9.9%。
贸易更加便利。优化过境贸易操作流程,青岛港中转作业时间缩减60%,日韩过境货物港口端操作费用降低80%;完成国内首票舱单状态下无须报关的国际中转集拼业务;首创海铁联运货物“全程提单”模式。从获批到今年7月,山东自贸试验区完成进出口2209亿元,占全省的11.8%。
金融持续创新。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青岛片区落地全省首家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企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82亿元。(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 凯)
责任编辑:张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