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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贸片区完成山东首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

9月1日零时许,青岛自贸片区完成了山东首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青岛自贸片区辖区内企业青岛联合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胶带、封箱器,以及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高尔夫球杆、T恤、纸箱等货品,在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招商局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经黄岛海关查验后放行,分别被运往日本以及泰国的客户手中。

与传统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不同的是,这两票货物均是利用跨境电商平台直接销售给国外客户,并分别以全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方式通关。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自7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宁波海关等10个关区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工作。8月13日,海关总署下发第92号公告,增加青岛、济南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并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黄岛海关获悉,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最大优势在于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新政充分考虑到当前跨国贸易订单总价低、数量大的碎片化特点,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以清单方式申报,清单不再汇总成报关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通关的,且无须出口退税的清单,还可申请按6位HS编码进行简化申报。

据了解,为积极承接政策落地,做好跨境电商新模式服务,自8月13日试点名单公布以来,在青岛海关、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自贸片区管委等部门通力合作下,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各个环节被迅速打通。

对于青岛地区跨境电商B2B出口,菲尔斯特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张智谋感触颇深。“第一批试点的时候,我们就盼望可以在青岛享受这一利好。”张智谋告诉记者,自家公司的第一单货物是总货值低于5000元的纸箱,直接以清单方式申报,相比较之前,不但降低了通关成本,更提高了通关效率。“我们将用好这项政策,努力做大海外仓。”张智谋这样说。(青报全媒体记者 衣 涛)

责任编辑:张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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