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3日讯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7个大类食品260批次样品进行了评价性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超标问题。
现将评价性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平度市王世民粮油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福铎喜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鸡蛋,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瑞君果蔬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长豆角,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黄岛区刘敬花销售的标称为扒山批发市场生产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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