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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市场 一线暗访|槟榔非食品 误导消费要不得

2024-11-08 13:12

根据规定,槟榔制品不能作为食品销售,但多位市民向党报热线反映,有的商店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销售槟榔制品,线上外卖平台上也有店家将槟榔列入食品类,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近日,记者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走访了火车站、学校、居民小区周边的8家便利店、超市。其中,4家店铺将槟榔制品陈列在食品货架上或与食品区相邻的位置。在“青岛北站地铁站”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内,槟榔制品与软糖类食品一起摆放在一个货架上;在青岛第六十二中学附近的一家超市内,槟榔制品区域虽然贴着“非食品类售卖区”的提示语,但与花生油、调味品、罐头同处于一个货架,而且紧邻零食货架;在李沧区虎山路上,一家超市销售的槟榔制品紧邻保健食品摆放,另一家超市则将槟榔制品放在酒水饮料货架前。

记者搜索线上平台发现,一些网店也存在将槟榔制品当作食品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绝大部分超市、便利店会设置“槟榔专区”,并标注“非食品”“不建议未成年人食用”等提示语,但有个别商家将槟榔制品列入休闲零食专区;在美团平台上,有店铺设置了“美味槟榔”专区;在淘宝上,珍洋食品专营店、欣茂食品专营店、小树熊食品专营店等名称为“食品专营店”的店铺均在售卖槟榔制品。在淘宝买菜·农场直发店铺内,槟榔商品的介绍语包含“便捷小吃”“滋补保健食材”等字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记者了解到,槟榔制品陈列、销售区应与食品区保持一定的物理距离,即使标注“非食品区域”,也不能与食品放在同一货架,若邻近食品区摆放也会给消费者带来误导。此外,无论是线下商店还是线上电商平台,均不得以食品名义展示、经营槟榔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制品可食用。商家售卖槟榔制品时不能使用美味、小吃、食材等与食品相关的词汇。

“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近年来,因咀嚼槟榔导致口腔疾病的就诊者呈增多趋势。”青岛市口腔医院口腔黏膜科主治医师王彩霞提醒,长期咀嚼槟榔会反复摩擦口腔黏膜,造成物理性损伤,引起口腔黏膜的纤维性病变,一旦确诊,病情不可逆,而且容易复发,严重的会发展成口腔癌,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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