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6日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切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市南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交通类案件的发案特点与情况,通过对辖区内交通类案件进行数据筛查分析,就胶宁高架路福州北路上桥口、澳柯玛立交桥等交通事故多发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建议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对相关路段进行摸排整治,共同推进高水平“平安路口建设”工作。
平台优势、信息共享,发现交通安全隐患
2022年8月10日1时25分许,一名醉酒者驾驶车辆,沿山东路澳柯玛立交桥行驶时,与立交桥桥墩相撞,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醉酒者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审查,其血液中乙醇含量成分较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最终市南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该案虽已办结,但办案检察官联想到前期办理的交通类案件中有几起发生在相同地点,由此引起高度重视。
办案检察官以该案为抓手,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检警衔接配合,畅通了检警危险驾驶案、交通肇事案等案件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危险驾驶类案件集中梳理分析,发现2022年1月至今在胶宁高架路福州北路上桥口、澳柯玛立交桥等处,同一地点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就有二十余起。而且这二十余起案件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段高度相似,多为夜间;事故发生的点位高度重合,多为护栏、合流处,这反映出上述路段存在夜间行车视野较差,护栏及辅道合流位置较模糊等问题。这些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了车辆受损,护栏及隔离墩毁坏,有的甚至还造成了人员受伤。
“实地调研+检察建议” 推动安全隐患治理
办案检察官针对此情况还专门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研究事故多发点位成因。检察官分别在早、晚高峰等不同时间段内多次实地走访相关路段,重点关注光线的亮度及安全标志的设置对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影响。经调查基本确定事故多发路段存在夜间视野较差及安全标志不够醒目等问题。
随后,办案检察官立足社会治理检察监督职能,通过认真总结分析相关路段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原因,向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就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发出了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交警市南大队对相关路段增设安全防护标志,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增设标志、凝聚合力,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交警市南大队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立即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点位开展交通组织优化和勤务部署优化工作,同时全面完善相关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在胶宁高架路路段中事故高发点位增设“事故易发路段”“注意危险”等标志牌,在辅道合流位置模糊处增设“注意合流”及“注意避让、汇入车辆”等标志牌十余个。此外,为避免驾驶员看不清警示标志及护栏、隔离墩等道路设施,交警市南大队还在新旧标志上方增设了警示灯,同时在护栏、隔离墩上粘贴了警示反光条,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分辨道路位置,增强视觉提高效果,照亮人民群众平安回家路。
以“路畅人安”为目的,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下一步,市南区检察院将坚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努力在办案中发现和关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问题,服务大局,合力推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惩治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并重,实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杨宇晴 葛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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