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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留言已回应,问题解决进行中!

立即整改,外墙保温不留“尾巴”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吕女士留言,反映市南区徐州路155号6单元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后家中漏雨的问题。

市南区回复:经市南区城市管理局落实,该项目实施单位为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月28日下午,该公司反馈已与居民取得联系,由于气温较低,无法进行维修施工,待气温回升后立即进行维修。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刘女士留言,反映市南区观音峡路24号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工人将自家空调室外机砸坏,但赔偿款不到位的问题。

市南区回复:经工作人员落实,观音峡路24号银座公寓属于2017年市南区既有建筑保温改造施工工程范围。根据保温改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前期八大峡街道办事处会同银座公寓物业,对保温层施工造成的损坏问题进行了逐户摸排登记,在摸排过程中未接到该住户反映的损害信息和诉求。2020年5月,街道办事处将摸排汇总信息报至主管部门,并于2021年1月开始发放补偿款。对于该住户反映的问题,社区于近期刚刚获知。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和该住户沟通,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户补偿款发放到位。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吴名留言,反映市南区华山路16号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外墙固定的线缆被全部拆除的问题。

市南区回复:市南区城市管理局接到该投拆后,第一时间通知了项目实施单位青岛新宏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月28日10:00反馈,已现场处理并恢复原样。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聂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上海路63号4单元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时,楼外下水管道受损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联系,认真了解现场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尽快完成此项工作。下一步,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对类似问题摸排整改,确保居民安心舒适过年。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闫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巨峰路746号金秋一期小区14号楼,保温层冷凝水渗入墙面问题。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回复:经了解,物业曾对闫先生反映的墙面长毛问题进行过处理。目前保温施工单位正在调查落实墙面长毛原因,同业主研究商讨解决办法。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刘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流亭街道刘家台社区9号楼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楼顶挂瓦被破坏的问题。

城阳区答复:经落实,该工程为流亭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刘家台社区)。市民反映的楼顶瓦片损坏问题是由于本次工程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楼顶个别瓦片破损,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但因天气及春节因素,目前不具备施工条件。待春节后,施工单位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计划3月底前完成屋顶瓦片修复工作。目前,街道工作人员已向居民进行解释,居民表示理解。下一步,城阳区将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力度,督促及时完成居民楼顶瓦片修复工作。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楼座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列入计划,过街设施天暖维修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朱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板桥坊附近地下通道入口上方遮雨棚碎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李沧区回复:为保障通行,目前已将破损顶棚玻璃拆除并清理,待天气条件允许后,进场维修。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连接冠县路和莱州路的过街天桥桥底大量防锈涂层脱落,成了“大花脸”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此处为上海路天桥,已于去年进行部分桥体翻建维修,针对市民反映的桥底部分防锈涂层脱落现象,市北区市政部门已将上海路天桥列入2021年人行天桥养护维修计划,现因气温较低,不满足施工条件,计划年后气温回升后,对桥底进行重新粉刷。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温州路四方长途汽车站门前的过街天桥地面及两侧楼梯,逢雨雪天气就会特别湿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市北区回复:温州路长途汽车站门前过街天桥为金属楼梯,通道与台阶自带防滑纹理,但因金属材质遇水后较为湿滑,通行不便。市政部门将加强雨雪天气的巡查力度,及时进行融雪除冰处置。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徐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抚顺支路地下通道内,部分路面积水,在天冷时结冰打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市北区回复:1月上旬,市北区市政部门接到徐女士通过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此问题,经现场落实,系自来水管线问题造成通道内部渗水,工作人员迅速联系了水务部门,并对通道内地面进行了除冰处置。经再次现场落实,地下通道内仍存在自来水管线漏水问题,自来水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抢修施工。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杭州路海云庵过街天桥的柱子生锈了,不仅影响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市北区回复:市北区市政部门已将杭州路海云庵过街天桥列入天桥养护维修计划,现因天气气温较低,不满足施工条件,待气温回升后,市政部门将组织维修。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赵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佳乐家超市附近人流量大,建议增建过街天桥问题。

即墨区回复:根据《即墨区综合立体交通规划》,即墨区住建局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了13座天桥,其中在佳乐家西侧淘宝城附近规划了人行过街设施。经与相关单位对接,因烟青路和鹤山路地铁规划建设方案还未确定,近期建设过街天桥无法与地铁建设方案相统一,计划结合地铁站点统一设置过街设施。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肖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正阳路利群购物中心附近交通拥堵,希望规划建设一座过街天桥问题。

城阳区回复:2015年,城阳区委托上海市政设计研究总院制定了正阳路-青威路(现靖城路)交叉口综合改造方案,结合人行过街方式,分别研究了不同的过街方案,其中就包括设置天桥方案。但该交叉口周边大多为高层建筑,此处人行道预留空间狭小,设置天桥将影响视觉,并造成空间压抑,同时还将进一步挤占人行空间,并对周边商铺经营造成影响,非最优方案。且后续该处地铁车站建设方案尚未完全稳定,设置地上天桥,可能导致后期与地下车站冲突,易造成工程投资的浪费。

相关专家提出设置地下通道方案。前期,通过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研究分析,本区域已列为近期拟实施的重点部位。下一步,将结合地铁9号线(红岛-惜福镇)与15号线(石老人-即墨营上)换乘站建设,统筹解决该处路口地下通行及串列周边商业服务等问题。城阳区将积极对接地铁部门,确保地下通道与地铁站实现同步施工。

为了提高该节点道路通行能力,缓解正阳路与靖城路路口交通压力,解决利群、家佳源、万象汇之间行人过街的问题,2017年,城阳区对正阳路靖城路路口进行了渠划改造,通过在利群、家佳源之间设置中央护栏开设行人过街口,并配套相应的人行道线和信号灯,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该区域的交通组织。

制定措施,消除树木挡路隐患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郭先生留言,反映金坛二路行道树挡路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落实,金坛二路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植物为灌木大叶黄杨,共有18株。计划待审批通过后,对此处的灌木进行迁移,并对路面空穴进行铺装,以增加人行道通行宽度。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姜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福岭小区北门外人行道绿化带太宽,带来安全隐患问题。

市北区回复:区城管局对该处绿化带以及靠近山体的苗木进行缩减,以增加人行道通行宽度,已整改完毕。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台东三路步行街和丰盛路路口西侧人行道上有树木倾斜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落实,此处树木根部已受损,无保留价值,目前已完成对此处树木的清理工作。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卢女士留言,反映李沧区永定路21号附近人行道有大树倾斜的问题。

李沧区回复:李沧园林部门根据杨树生长状况,综合研判现有杨树对周边交通、居住环境的影响,已制定整改措施,将对倾斜严重、树干中空的两株杨树进行砍伐,对剩余4株杨树进行重新修剪。目前正办理树木砍伐手续,所有整改措施将于春节前完成。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胶州市吉祥嘉园小区通往香港路的路口两侧各有一棵大树,间距窄影响车辆通行问题。

胶州市回复:经落实,市民反映的路口位于香港路南侧,胶黄铁路桥以西,该路口宽度约7米,两侧树木为生长近20年的行道树法桐,未对路口通行造成影响,不建议迁移。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实施文化路南延工程时,结合道路修建需要对该处树木进行迁移。

依法拆除,整治存量违法建设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刘女士留言,反映平度市青岛路113号有市民在院内搭建违法建筑的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调查,青岛路113号违建为市民徐先生于2011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2019年5月5日,执法人员对该建筑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6月17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因当事人未按期自行拆除,又于2020年3月6日对其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根据平度市关于城市管理责任和城管行政执法职能下沉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 10 月21日将该违建案件移交所属街道(凤台街道)。目前,凤台街道已将该处违建列入2021年小区违建整治计划,根据辖区工作安排尽快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观海网友Uuyhtw留言,反映市北区辽阳路与永吉路交汇处的三层楼违建多年未拆的问题。

市北区回复:目前,在前期已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文书后,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多次约谈违建当事人,要求其自行拆除,同时为强制拆除做好相关准备。三次联合青岛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进行管网排查,确保拆除过程不发生泄漏、不对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两次组织协调热电公司与电力公司进行线路及管道排查,并做好标记,全力规避施工进程中的安全隐患。同时,完成了对该违建的勘察测绘工作,制定了强制拆除工作方案。报请相关部门同意,拟于春节后对该违建依法实施拆除。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姜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文峰路德馨园小区1号楼南侧5号楼东侧有一块绿化空地被物业搭建铁皮房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调查,该建筑于2010年3月建成,位于德馨园小区墙外东南侧,已建成多年,属存量违法建设。目前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装修行为,并将该违法建设纳入2021年度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台账,下步将结合居民楼院综合治理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治理的原则予以妥善处置。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蔡先生留言,反映通济街道办事处西北关村住宅楼9号楼和10号楼之间消防通道西侧被搭建成车库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了解,此处于2009年建成,当时作为车库和仓库使用。2020年春,业主进行了改造,开门开窗并对外出租,用于服装加工。针对这些情况,通济执法中心对该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安监办已现场办公,责令服装加工点停工停产。通济街道将按照安监办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其进行整改。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有人在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港东社区与S214省道交界处圈占公共区域,搭建石头围墙,影响居民日常通行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落实,市民反映的情况为港东社区居民刘某整理自家承包地时,为防止种植土流失,依地势修建挡土墙,将原有田间土路亦封闭在内,导致周边相邻地块的居民无法通行进入耕种。王哥庄街道执法中队于1月28日下午,将刘某阻塞道路部分挡土墙拆除,恢复道路畅通。

●1月27日,本报11版刊发市民杨女士留言,反映崂山区北宅街道华阳社区有居民搭建违法建筑,并回填了部分河道,扩大为自家院子的问题。

崂山区回复:经核实,北宅街道华阳社区村民江某于2008年6月在华阳社区的宅基地西南侧的空地建设两个车库,又于2013年9月在宅基地东南侧建设钢架结构房屋。执法部门已对上述房屋进行调查勘验,2020年4月17日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中。关于回填部分河道,扩大院子的问题,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函询,下一步依法予以处置。

多措并举,解决道路扬尘问题

●1月27日,本报12版刊发《出门“吃土”苦了居民》,反映城阳区流亭街道西女姑山社区道路难行、扬尘四起的问题。

城阳区答复:经落实,为解决白沙湾南片区供热问题,城阳区在西女姑山道路铺设供热管线。待管线铺设完进行路面恢复时,恰逢极寒天气,无法进行路面恢复施工。为方便居民出行,暂用地砖对路面进行临时铺垫,计划3月份气温回升后,进行沥青铺设,恢复路面。由于道路周边建筑工地大型车辆经过,将临时铺设的地砖碾碎,导致扬尘问题。

针对道路坑洼不平问题,城阳区已安排施工单位对损坏的路面进行局部修补,保障车辆通行安全;针对道路扬尘问题,已组织人员对路面和道路两侧绿化带植被进行清扫和冲洗,并安排洒水车在合适的时间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同时,安排城管和交警对周边施工车辆撒漏问题进行查处,确保居民安全出行。

下一步,在道路硬化之前,将加大此路段人工清扫力度,并继续做好洒水降尘工作。道路硬化之后将采取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保洁标准。城阳区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将该道路路面一次性恢复到位,保证周边居民通行。

往期回复

现场整改,加强农贸市场管理

●1月20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平度市福州路福安农贸市场大门两侧设置摊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东阁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在福安市场的正门位置,确实放置着2个液化气罐,是之前摊主使用后遗留的空罐。为确保市场安全,东阁街道工作人员要求市场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宣传和相关监管工作,尤其是不允许在市场内使用或存放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品。责令市场管理人员立即进行整改,现场已消除相关隐患。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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